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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2016年08月30日 21:44  点击:[]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办高[2016]345号)要求,我校上报的有关数据需要各单位配合填报。

请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实验室主任组织相关人员登陆我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网站“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填报《教学实验项目表》《专任实验室人员表》、《实验室基本情况表》、《贵重仪器设备表》的相关信息(已有信息在原条目上修改),并下载附件中相关报表,将“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的填报信息填入对应报表中打印后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截至时间2016年9月5号下午六点(相关填表信息可在设备处网站下载中心“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报表”栏查询) 。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是反映我校实验室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务必认真填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6.8.30

  • 附件【相关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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