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河南大学先进实验室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8年06月06日

各教学单位及省、部重点实验室:

根据《河南大学先进实验室评选办法(暂行)》(校行字[2000]35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先进实验室”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及评选办法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1 、实验室管理体制健全,具有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的管理和教学、科研队伍。。

  2. 2 、 实验室能够模范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管理和仪器设备管理方面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根据本实验室的具体情况,有进一步完善、细化的管理制度,且执行良好 。

  3. 3 、 实验室基础设施完备,所有仪器设备使用维护良好,仪器设备能最大限度地为教学、科研服务,使用率高 。

    4、以教学为主的实验室,教学任务饱满,教学效果良好,尤其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方面,在实验教学内容、方法上能不断探索和改革,获得较为突出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同时,承担一定数量的科研工作。

    5、以科研为主的实验室,除完成教学任务外,在承担和完成科研项目的级别和数量、培养研究生的质量和数量方面,较为突出;在承担本科学生专业实验、科研训练方面,勇于探索和实践,在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方面,做出较为突出成绩;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使用维护好,使用效率高。


    二、评选范围及办法

    1.学校下文确认的实验室均可参加评选。

    2.每个单位推荐一个实验室参评。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要求,广泛征求意见,择优推荐,并填写“先进实验室评审表”(一式三份)于2008年6月23日以前报设备实验处实验室管理科。经设备实验处组织评审,评出我校2006-2008年度“先进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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