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工程中心):
根据教育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4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厅函)〔2025〕1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4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教高函〔2025〕45号)文件要求,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报送2024年工作总结并制定2025年工作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报送内容:
(1)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报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结合本年度开展的各项情况,客观、全面反映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如实填报各项数据,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完整、连续。
(2)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
结合本单位实际,列出本年度计划在安全教育培训活动、队伍建设、安全检查、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实验室安全经费保障、实验室安全文化建设等方面开展的工作。
2.报送时间与方式
报送时间:2月21日17:00前,将2024年实验室安全工作年报纸质版和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签字盖章后)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金明校区行政楼249室,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3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70012@henu.edu.cn。
附件1: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2024)(样表)
附件2: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