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 黄丹 日期:2026年06月03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型科研仪器使用效益,规范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向社会开放共享管理办法》(豫科〔2018〕136号)、《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3〕190号)文件要求,现启动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更新备案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1.单台套原值50万元及以上、已完成安装使用验收且尚未备案收费标准的应开放共享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2.单台套原值50万元以下科研仪器设备,学校鼓励开放共享并制定、备案收费标准。

3.现行收费标准需进行调整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

二、报送要求

1.各单位根据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不同,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性原则制定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

2.各单位对本单位应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收费标准进行校内外调研(调研不少于三家校外单位同类设备的收费标准),依据调研结果和本单位运行成本实际情况制定收费标准,并填写《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汇总表》(附件1)。

3.收费标准原则上以机时、样品数为单位,如以天、次数等为单位,需注明完成每天、每次所需机时数及收费信息。

4.不进行开放共享收费的大型仪器设备需填写《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不开放共享申请表》(附件2)。

5.各单位报送的收费标准须经专家组论证,确保其科学合理,并填写《XX学院(单位)新增(调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论证报告》(附件3)。

6.请各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大型科研仪器收费标准制定工作,收费标准须经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报送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6年6月18日;

2.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请各单位将附件1、附件2及附件3的纸质版汇总后,报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大型仪器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49房间或友兰学堂北楼A座303A房间);

(2)电子版材料:将上述纸质材料电子版和盖章材料扫描件同步发送至邮箱dxyqglk@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 “XX 学院(单位) - 2026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收费标准报送”。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丹、李艳莹

联系电话:22820031、2286467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6月3日

附件:

1.《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汇总表》

2.《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不开放共享申请表》

3.《XX学院(单位)新增(调整)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收费标准论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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