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单位):
为加强2025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消除实验室安全隐患,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将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高度重视暑期实验室安全工作
学院(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责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将暑假期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落细落实、见行见效。
二、扎实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
1.各相关学院(单位)应结合近期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自查,瞄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针对暑假期间高温湿热气候特点,重点对大功率、需24小时不断电、临近或超过使用年限的设备进行安全自查,设备旁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品,保持通风散热,对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的设备立即停用。
2.对于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采取有效的措施整改到位,确保实验室符合暑假期间安全运行的要求,并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附件1)。对于存在重大隐患的实验室,应立即暂停使用直至隐患彻底整改消除。
三、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要求
1.原则上不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的单位,应做好完备的实验风险预判与安全防范,须填写《实验室开展高危实验备案表》(附件2),经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课题组负责人及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备案。未经审批、报备的实验室不得开展相关实验。
2.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指导教师须加强暑假期间实验学生的安全教育,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实验时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坚决杜绝实验过程中脱岗。
3.严禁晚上9点以后开展实验,如确需开展,需向学院提交申请,并按规定安排老师值班值守。
4.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气瓶、危险废弃物、24小时不断电设备等重要危险源的管理。
5.安排人员每日开展巡查工作,对重点部位要重点防范,并做好巡查记录。如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应第一时间上报学院整改。
6.不开放的实验室应关闭水、电、气、门窗等,并贴好封条。
7.学校将对各单位实验室的使用与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实验室张贴封条、使用备案和值班检查巡查落实等情况。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针对暑假期间雷电、暴雨等灾害性天气频发的情况,各有关学院(单位)应提前制定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做好值班巡查,落实并完善相关应急措施,坚决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安全稳定。
2.分管领导和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掌握实验室安全动态,一旦遇有紧急情况、突发事件等,根据应急预案采取积极有效处置措施并及时上报。
五、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学院(单位)于2025年7月4日前将《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实验室开展高危实验备案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70012@henu.edu.cn。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经学院(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金明校区行政楼255房间或龙子湖校区友兰学堂A座303房间。
附件:1.《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汇总表》
2.《实验室开展高危实验备案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