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验室各项教学、科研工作平稳有序进行,按照上级和学校相关规定要求,现组织开展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检查范围
涉及重要危险源,即有毒有害化学品(剧毒、易制爆、易制毒、爆炸品等)、危险气体 (易燃、易爆、有毒、窒息)、特种设备等教学、科研实验室等,均属于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
三、检查重点
(一)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实验室危险化学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回收处置等环节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救援预案的建立完善情况。
2.实验操作安全管理。制定危险实验、危险化工工艺指导书、各类标准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有毒有害废气、废液的处理和防护措施。
3.安全准入、安全教育推进情况,涉及危险化学品人员的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能力培训情况。
(二)气瓶安全管理
1.气瓶的存放与固定。检查气瓶是否按照规定的位置存放,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固定措施,防止气瓶倾倒或滚动。
2.标签与标识。检查气瓶上是否有清晰的标签和标识,标明气体种类、压力等级等信息。
3.泄漏检测与应急处理。检查是否有定期进行气瓶泄漏检测的记录,以及发生泄漏时的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1.检查特种设备的定期维护和保养记录,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安全防护措施。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四、检查方案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5年2月28日-3月14日)
1.各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对涉及重要危险源的实验室进行全面检查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危险源目录。
2.各相关单位应对自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形成自查报告。
3.请各相关单位于3月14日17:30前将《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附件1)、《实验室危险源目录》(附件2)报送实验室安全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49、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3),同时发送电子稿至:10370012@ henu.edu.cn。
(二)现场检查阶段
在各相关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将组织相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开展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5年2月28日
附件1:《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件2:《实验室危险源目录》
上一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两地办公安排 下一条:关于报送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报和2025年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