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李艳莹 日期:2024年10月24日

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检验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管理落实情况,按照《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3190号)相关要求,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大型仪器设备。

检查内容:

1.对大型仪器设备,主要考核仪器使用效益、开放共享成效、规范管理情况等。

2.对使用单位,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成效等。

具体检查内容见下表。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检查指标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要点

1

制度建设

使用单位大仪共享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2

设备状态

共享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损坏待报废、老旧、闲置、是否有调拨意愿、损坏待维修、未安装/调试期

3

入网及开放网上预约

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按规定纳入河南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管理

4

使用记录

设备使用记录情况,以及系统数据吻合情况

5

使用机时

20241-至今设备使用运行机时

6

对外开放

大仪设备对外服务机时,服务收入

7

收费标准

单价50万元以上及其他开放设备收费标准制定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根据检查内容,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完善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材料于111日前提交大型仪器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49办公室、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303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yqglk@163.com。单位自查时间:20241025-31日。

2.现场检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专家组成检查组;抽查单位、具体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的前提保障,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负责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如实填写自查材料,并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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