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管理和开放共享,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检验各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管理落实情况,按照《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23〕190号)相关要求,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开展大型仪器设备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内容
检查范围:单台(套)原值在人民币10万元及以上纳入学校固定资产的大型仪器设备。
检查内容:
1.对大型仪器设备,主要考核仪器使用效益、开放共享成效、规范管理情况等。
2.对使用单位,主要考核组织管理、运行使用和共享服务成效等。
具体检查内容见下表。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检查指标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要点 |
1 | 制度建设 | 使用单位大仪共享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情况 |
2 | 设备状态 | 共享仪器设备运行正常、损坏待报废、老旧、闲置、是否有调拨意愿、损坏待维修、未安装/调试期 |
3 | 入网及开放网上预约 | 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的,按规定纳入河南大学大型仪器共享平台管理 |
4 | 使用记录 | 设备使用记录情况,以及系统数据吻合情况 |
5 | 使用机时 | 2024年1月-至今设备使用运行机时 |
6 | 对外开放 | 大仪设备对外服务机时,服务收入 |
7 | 收费标准 | 单价50万元以上及其他开放设备收费标准制定情况 |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根据检查内容,各相关单位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管理的情况进行自查,完善本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相关材料于11月1日前提交大型仪器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49办公室、郑州校区友兰学堂北楼A座303A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dxyqglk@163.com。单位自查时间:2024年10月25日-31日。
2.现场检查: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牵头,相关职能部门、相关学院专家组成检查组;抽查单位、具体时间等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大型仪器设备管理情况是学校一项重要工作,是提高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和开放共享水平的前提保障,请各学院(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认真负责完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检查工作,如实填写自查材料,并根据通知要求安排专人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河南大学大型科研仪器设备检查情况汇总表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