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实验室、工程中心):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当前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安全函〔2024〕247 号),对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如下:
1.各实验室依托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安全责任,把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做到“责任到位、人员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
2.紧扣各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特点,做好实验室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自查工作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见附1)进行。自查自纠时间:2024年5月4-7日,自查自纠工作要全覆盖、无死角,能立即整改的,要第一时间整改到位;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要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确保完全、及时、高质量整改到位。
3.自查报告及隐患台账(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于7日前交至实验室安全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8办公室,邮箱10370012@henu.edu.cn)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及时做好实验室自查自纠工作,全面排查实验室安全隐患,学校也将同步进行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2024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