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及征集有关专家工作的通知

作者: 黄丹 日期:2024年04月29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及征集有关专家工作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现开展我校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及有关专家信息填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产信息核对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按照省财政厅提供的资产卡片信息,已梳理出相关单位的仪器设备清单并以微信发送方式将清单提供给相关单位。

请各相关单位将仪器设备清单对应“河南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系统使用手册”(见附件)第三部分:“一、以下设备在开放共享工作中不纳入科研仪器范畴”的具体案例逐一核实,确认某台设备是否大型科研仪器。部分单位因独立建制等原因致资产分割不明确的问题,请相关单位自行协商理清资产归属后进行核对。

二、资产信息填报

本次资产信息填报网址为:https://www.hniss.cn/。请相关单位按照系统使用手册进行操作,点击“登录-选择省平台账号登录”,再按照手册“3.2操作步骤”进入填报界面,根据“管理单位代码”查询并填报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先排除掉非大型科研仪器。

2.对已确认大型科研仪器进行映射,映射前请认真阅读手册第一部分的第四项“4.注意事项”。

3.映射过程中,注意不能共享的仪器要按照手册的第三部分:“二、以下5种情况下的科研仪器可以不纳入资源普查范畴。”的具体案例逐一对应。

4.填报共享大型仪器2023年度的运行总机时;2023年度对外服务机时。

三、专家信息征集

本次征集长期从事检验检测、测试测量、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应用和管理等大型科研仪器共享相关工作的专家。具体征集条件见《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及征集有关专家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请各单位符合条件的专家登录省共享服务平台“征集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专家”,自行注册并完善个人相关信息。

四、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于510日前完成本次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和专家信息填报工作,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学校对各单位填报信息进行审核后,提交省平台。

联系人:黄丹

联系电话:0371-2388621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4429

附件:

河南省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资源调查系统使用手册


上一条:关于做好“五一”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