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为适应综合性研究型一流大学高质量发展需要,保障高水平教学、科研平台建设,建设一支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有服务意识的专业化创新型实验教师队伍,请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工作实际,申报实验教师需求计划。有需求的实验室及单位请认真填写《2023年实验教师接收毕业生计划表》,单位负责人签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4日前报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53室),联系电话:0371-23886212,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邮箱hedasgk@126.com。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