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征集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专家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22年04月19日

全校各相关单位:

自2006年我处建立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专家库以来,专家们以其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益求精的专业精神在加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提高仪器设备论证效益、推动设备资源共享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随着学校“双一流”建设的推进,我校集聚了一批高层次科研人才,为充分发挥其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方面的指导作用,优化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工作专家库,提升管理水平,现在全校范围内再次征集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校内各单位在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专家基本条件

1.能够及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上级和学校的决策部署;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态度鲜明,坚决抵制在错误言行面前不斗争、置身事外、明哲保身,当老好人的行为;不发表与中央精神不符的言论、文章、作品等。

2.不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师风问题,没有违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的行为;没有提供虚假证明、伪造材料等不诚信行为。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验室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领域的国内外教学、科研状况和发展趋势;了解实验教学有关工作,精通设备运行原理。

4.尊重、理解、关心实验室与设备建设与管理工作。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申报遴选流程

(一)专家申报。每位专家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进行申报,请详细填写所擅长的设备及技术。

(二)学院推荐。各单位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做好核实、推荐工作。

(三)学校遴选。专家经审核合格后,将列入学校专家库。

四、相关要求

专家库实施动态管理,根据需要不定期调整专家库成员,对长期不参与相关工作的专家将予以清退。原专家库成员,此次需重新上报。

请各单位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5点前将所推荐单位汇总表(附表1)及专家推荐表(附表2)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技术科(金明校区行政楼248房间),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30020259@vip.henu.edu.cn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2年4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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