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河南大学大型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校发【2017】285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9月7日正式下发并实施,办法规定“管理及操作人员劳务补贴按年度划拨到院,由院内考核发放不得挪作他用”。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办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出台《大型设备管理操作补贴发放办法》,经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由党、政一把手签字盖章后于9月20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备案。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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