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科研单位:
《河南大学实验室技术人员定编办法》(校发【2014】27号)已经学校研究通过,于2014年2月24日印发。该办法对我校实验室技术人员做了规范的定义和分类,制定了各类实验室技术人员编制计算方法。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对本单位实验室技术人员缺编情况进行认真核算。
根据核算结果,有进人需求的单位请在3月18日前将本单位对实验室接收毕业生的需求报到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室管理科(纸质文档请主管领导签阅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文档发送科室邮箱sgk@henu.edu.cn),填报内容见附表。2013年已经申请过的单位如无变动可不必申报。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