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实验室):
为了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综合安全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6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建设的通知》(教高[2016]355号)文件精神,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查找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要求各相关学院(实验室)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填报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项目表,并撰写自查报告、安全隐患台帐和存在问题的整改方案,于2016年6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及电子档报送实验室与设备处实验室安全科。
联系人:雷老师,联系电话:23886211
实验室与设备处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