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中心):
为加强教学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实验室投资效益,完善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考核机制。按照《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办法》(校发【2010】44号)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全校所有的教学实验室,以实验室为单位进行效益考核。
二、考核内容
依据《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办法》对实验开出率;仪器设备管理;大型设备利用率;实验室用房、文化建设及卫生;实验室规划及制度建设等五项内容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
1、实验室效益考核实行校、院两级考核制度,采取学院考核和学校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学院负责组织本院实验室效益考核工作。按照《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指标体系》所列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对本院实验室进行考核。
3、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按照《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列考核内容和标准,针对全校教学实验室,组织考核小组听取汇报和实地考察。
四、考核时间安排
1、6月12日前,填报《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自评报告》,并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学院组织按照《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指标体系》所列内容和标准完成对本院实验室的考核工作。《河南大学教学实验室效益考核自评报告》于6月12日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同时发送电子版至sgk@henu.edu.cn,其它支撑材料存档,在学校考核时提供备查。
2、学校检查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相关单位根据以上安排与要求,认真组织。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7-6-6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通知 下一条:2016年度操作补贴划拨通知